心理辅导中心举办精神卫生法解读专题讲座
发布时间: 2014-04-17 浏览次数: 113
 

 

 

4月16日下午13:30,心理辅导中心在师生活动中心A401举办了精神卫生法解读专题讲座,本次讲座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材料工程学院黄水平老师主讲。校心理辅导中心专职咨询师和全体心理辅导员参加了此次专题培训。

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,2013年5月1日实施,是在我国国境内开展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、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、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活动所适用的法律,我校开展各项心理辅导与健康教育活动必须遵守精神卫生法的规定。因此,组织我校心理教育专兼职老师学习精神卫生法是十分重要。

黄老师向广大教师介绍了精神卫生法制定的过程和背景,解释了相关法律术语,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介绍了立法的必要性和各项法律条款的内涵。特别是对“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有哪些”、“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来诊断精神疾病”、“在学校场合中怎样来执行精神卫生法”、“确诊有心理疾病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”,“学校和辅导老师对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做什么和该做什么”等问题做了详实的法条解释,结合我校实际工作与全体心理辅导员进行了案例讨论。

通过此次讲座普及了法律知识,提高了法律意识,深度认识精神卫生法的精髓和核心功能。特别是在学校教育环境中,为今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法理依据,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法治化、规范化方向发展。

 

照片拍摄:沈园花
稿件作者:薛玲、刘琳
责任编辑:宋婵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