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校励志助学金
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位同学:
2022-2023学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请对象及标准
校励志助学金申请对象:我校全日制一年级本专科(含专升本、预科)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即我校在籍的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新生(已转段的预科生除外)、专升本新生和预科生新生中,通过2022-2023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资助标准:150元/人/月,每年按10个月计算,按学期发放;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发生变化,受到过纪律处分违纪未撤销的或者发生休学、停学、退学、转学等学籍异动情况,将予以停发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学习刻苦,乐观向上,自强不息;
4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5.参评学年无旷课、迟到、早退行为,受到过纪律处分的需要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后,方能参评;
6.通过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三、申请、审批程序
1.学生申请
10月28日-10月30日,学生登陆“师生综合服务门户”,在线提交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励志助学金申请(https://my.sues.edu.cn/→综合服务→学生处→助学金申请→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励志助学金申请,登陆账号和密码为校园门户信息),不提交将不予审核。
学生申请需填写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励志助学金申请表》,“申请理由”栏请简要填写家庭和个人状况、助学金使用计划、学期学习目标等内容。
2.学院审批
学院依据学校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等依据进行初审,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,公示 5 个工作日后,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(处)
3.学校审批
学生工作部(处)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荐人选进行复核,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议后,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工作部(处)将审议后拟获奖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。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,学生工作部(处)履行本专科生校励志助学金发放手续。
四、其他事项
学生在助学金申请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学院学生事务辅导员联系。
特此通知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2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