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<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> 的通知》(沪教委规〔2019〕7号)以及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》(沪工程学〔2021〕73号)文件精神。
学校严格按照规定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组织,规范操作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初审、学生工作部(处)复核,学校评审,完成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评审工作。结果如下:
张*等1119名本专科生、何宏*等60名研究生初审合格,共1185名同学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。现定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5日对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名单(见附件)进行公示。
如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致电:67791277或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师生活动中心A101)反映情况。
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名单公示.xlsx